2009年9月23日 星期三

愛上一個人,要如何學習忘記?? (PART 1)

最近,許多(五年級)的演藝人員,都傳出了婚變...
從早一點的方文琳與于冠華,到後來伊能靜跟哈林,
再來就是潘越雲,直到最近的林慧萍...
離婚,對於現代人,好像已經變成了一種...再平常也不過的事,
更有許多人,把看著別人的離婚,
當成是八點檔連續劇般的...配著爆米花在電視機前面收看。

而大叔我,剛好也是個離過婚的五年級學生,
而且,過了今年八月份,我已經離婚七年,
親生的女兒都已經10歲了。
看過了許多藝人對於結束一段婚姻的感想...
我覺得伊能靜曾經說出了一段文字,
是讓我覺得頗有感觸的(絕對不是因為都是水瓶座的關係):
跟一個人在一起10多年,要花10多年才能把對方忘記。
且不管這段文字是否有誇張了點?
(每個人對感情的態度不一樣,當然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但是在現實的生活中,這段話之於我,一點也不為過。

我跟我前妻從認識到結婚到離婚,大概只有短短五年的時間,
短短的五年當中,其實有很多的甜蜜,
當然也有許多的付出,最後還有更多跟隨著來的痛苦。
離婚的原因,其實很複雜的...
(因此我很相信,這些離婚的明星們,有更多不為外人知的因素)
如果要解釋,我只能用很官方的說法:
婚姻不光只是兩個人相愛這麼簡單的事,
還包括了兩個人的生活態度,對未來的共同目標。
如果兩個人沒有共同成長,那自然會走上距離越來越遠的道路上...
最後還有一個重點就是:
婚姻並不光只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族的事。
為了不想讓本篇日記淪為唸經,我把原因與過程省略。
(小朋友別想知道太多,不然是會被滅口的...)
一方面因為自己是俗辣,不想面對,
另一方面是因為不想浪費太多時間。

總之,我想說的是...
自己花了五年的時間,從認識一個人,到愛上一個人,
到瞭解一個人,到離開一個人...
其實就算花五年的時間,也無法真的忘記
(因為真實的內心世界,是永遠也無法忘記的。)
更何況像這些藝人們,經營了這麼長久的婚姻,
我相信最後在靈魂上所留下來的傷口、痛苦與疤痕,
其實並不是一般人能夠體會,
以為用「零疤靈去疤軟膏」就能治好的人生經驗啊...
(這樣自爆離婚內幕,有沒有很八卦啊??
大家低調一點看嘿...我可不想上熱門...不然我要關門放狗!!!)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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