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0日 星期日

光明與真理的力量(安息日15分鐘演講稿)

曾經,有一首英文歌You are my sunshine,歌詞是這樣唱的:
You are my sunshine. My only sunshine. You make me happy. When skies are gray.
我們可以從歌詞中理解到"光"是我們每個人都需要的。

在約翰福音第八章第12節中有提到:
「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神創造了光,他是光明的給予者,因此他本身就是世人的光。
也因此,他希望我們聖徒們能夠當世上的鹽和光。
因為我們的生命必須有光,我們才有能力去照亮世界。

在約翰一書第一章五至七節中提到: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從上面的經文中,不但清楚且明瞭的寫到,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之外,我們還可以瞭解到:
「光」是指神的屬性,與光相反的是黑暗,
黑暗代表罪惡,黑暗代表無知,而且黑暗會令人帶來懼怕的反應。
黑暗帶給人的感受就是:孤單、恐懼、罪惡、茫然無知。
黑暗就是遠離神,以及人處於一種不相信神的狀態。

在約翰福音一章9節的經文提到:「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因此我們可以知道,神是唯一的真光,在他絕對的光明中是不會有絲毫黑暗的。
神的光可以照亮一切生在黑暗中的世人,叫他們也得生命之光。
這是約翰從主那裡領受的信息,也是他傳給我們的福音。

我們或許常在電影中看到,監獄裡頭的生活,
大家應該都知道,在監獄中最可怕的處罰是獨囚,
如果把一個人孤獨的關在黑暗的密閉空間裡一個禮拜,甚至一個月,
試想,結果那個人會變成如何?
有可能會變成火雲邪神,跳出來說:「天下武功,無堅不催,唯快不破。」嗎?
那是電影中的笑話。

事實上,獨囚在黑暗中,往往會令人一開始變得憂傷恐懼,
時間一久,有的人會因為黑暗帶來幻覺,甚至產生精神崩潰,那就是黑暗的力量。
從這點我們應該可以理解黑暗力量的可怕,那光明的力量呢?
其實光明的力量,是足以治癒所有黑暗的力量。
那種力量就像耶穌基督行的奇蹟,可以治癒許多人的病一樣。
因此光明的力量,是可以打擊黑暗的。

在聖經的以弗所書第五章第八~九節中有提到: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 公義、 誠實。」
於是我們不難從經文中理解到,透過光明的力量,可以帶給我們良善、公義與誠實的特質,
這些特質便可以令我們遠離黑暗。

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個笑話,內容大概是這樣寫的(可能有些人曾經聽過)
有位弟兄對傳教士說:「我自從受洗以來,已經三十年沒有再犯過罪了」,
傳教士用鼓勵的口氣回答說:「這位弟兄,你再努力持守四年吧,
再持守四年你就在天堂排名第一了,
因為主耶穌只在世上活了三十三年而沒有犯過罪。」

其實我們許多人都曾經受洗,但是即使在我們受洗完畢了以後,
也很難去確定自己是否就能保持無罪。
在約翰福音的第三章第二十節中說到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因此我們不難發現,有些人在受洗了以後,會變成不積極的教友,
從積極變成不積極,往往原因有很多種,包含我自己也曾經有過信心動搖的念頭。

在自己透過了禱告,尋找產生信心動搖的原因後發覺,
基本上多半是出自於那些想要躲避光明的邪惡意念,在影響著自己。
例如:身旁的大家都抽菸、都喝酒,所以會想我也抽一點,或喝一點,應該沒關係吧?
或是有時偶爾會收到網路上轉寄來的色情影片,
似乎大家都在下載都在看,那我也用藝術的角度來欣賞,應當沒關係吧?
當我們把福音的生活標準拿出來對比自然人的生活的時候,
這些原本以為沒關係的事情,就成了大有關係了。

記得我戒煙戒咖啡已經超過三年了,但是這三年來每當經過咖啡廳聞到傳來的咖啡香,
甚至聞到別人口中吐出來的二手煙…
晚上回到家裡,只能趁夜深人靜時,抱著枕頭痛哭,沒有這麼誇張啦。
只是當時的我心裡會有一種忍不住的念頭,但是接著,
我會對自己笑一笑,因為那些是不好的行為,
現在的我,已經成長成冰雪正義的吳弟兄,所以我懂得判斷,要如何活在光明裡。

因此"光"總是對"黑暗"構成威脅,所以"光"總是受"黑暗"的排斥。
就像我們的行為,有時容易被自然人排斥一樣。
一個人對主耶穌的信從態度,可以顯示出,他究竟是屬於光明的,或是屬於黑暗。

約翰福音第三章第十九節中提到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從這段經文中等於說明了世人被定罪的原理,世人如果不愛光,反倒喜愛黑暗。
那公義自然無法伸張,世間一但沒有了誠信,
自然是非價值便難以做判斷,最後所有的人都會對真理產生懷疑。

那麼,我們要怎樣才能遠離黑暗的邪惡,讓我們的罪得到洗滌呢?
在約翰一書第一章第九節有提到: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當我看到這段經文,我有許多的感動,我知道神真的愛世人,
祂總給我們許多的機會,去認錯,去改過,
當我們承認自己的罪,他會賜給我們機會,讓我們成為…義人。
(我的意思是義氣的義,人類的人,不是薏仁做事薏仁湯,小丁做事小叮噹的薏仁。)

經文中說明了光也代表了真理,我們身為聖徒,必須愛真理、求真理,最後才能行真理。
在約翰福音的第三章第二十一節中提到說: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真理」指的就是「正直的」。
「行真理的」就是相信神話語的人,也是行神話語、倚靠神的人。
「來就光的必行真理」人不能靠自己的力量行真理,
必須先來就光,我們必須靠著神的恩和力才能行出真理來。

「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靠神而行」指的是「照著神的指示而生活與行動」;
意味著我們必須過著符合福音原則的生活,

我們如果都能奉行各種誡命,守安息日為聖、遵守智慧語、繳納什一奉獻...等等。
我相信這樣的生活與行為,必然符合神的話語,
於是我們每個人才能因而發光,也才達到靠神而行的目標。

真理必教人自由
在約翰福音第八章第32節中提到:「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很多人會好奇,真理究竟是什麼?我覺得真理就字面上解釋,就是真實的道理,
真實的道理,就如同地球是圓的一樣,無論再怎麼硬凹,也不會把它說成是方的。

在福研的課程中,吳媽媽曾經帶領我們探討到所謂的是非與善惡,
我個人認為在屬世的生活中,如果用自然人的眼光看事情,
其實我們很難做出一種完全公正的判斷,
例如:大家都知道殺人要償命,
但是當國與國發生戰爭時,仍然常有”濫殺無辜”的行為發生,這樣算是?還是非?
大家也都知道一般來說偷竊要判刑,但是在國外有羅賓漢,在臺灣有廖添丁,
他們的行為類似「劫富濟貧」,那我們該說他屬於是?還是非?
人世間的是與非,往往其界限是相當糢糊的,

然而在許多是非價值混亂的現代,其實我們很容易讓自己迷失,
因為很多的事情會令我們覺得沒天理,
於是同時也會讓我們對真理產生懷疑。

前一陣子有一個新聞,在台東海域發現了一隻海上漂流的梅花鹿,
經過了1天等無飼主認領,因此動植物防疫檢驗局高雄分局以台灣沒有野生梅花鹿,
母鹿「來源不明」,又為口蹄類動物,
擔憂發生泛亞洲型口蹄疫情的理由,將其處以安樂死。
其實臺灣原本是有梅花鹿的,但是在四十年前野生的梅花鹿已經被撲殺絕跡,
因此後來臺灣梅花鹿均為養殖類的生物。
政府經過十年來,花費了上億的預算為梅花鹿做復育計劃,復育完野放,
野放以後不慎落水掉在海上,因為沒有被列為保育類動物,
最後就被執法人員依規定將其處死。
把鹿救上岸的釣客很困惑的說︰拚了命救回梅花鹿一命,怎麼最後還是把牠殺掉?
早知最後落得撲殺命運,應該救起後,隨便丟在岸邊,讓牠成為野放鹿,還不致一死。

這樣的一個新聞事件,我並不想去評論其是非,因為我們只是人,我們不應該去論斷他人,
而且這樣的是非很複雜,因為這個事件並不是單純的由一個人造成的,
這是經年累月並且由眾多人為的制度,所造成的一件悲劇。
雖然在這件事情上,我沒辦法論斷是非,
但是我很清楚,我能從光明與黑暗中,
從真理的追求中,去判斷善惡,梅花鹿是善的,人類是邪惡的。
結論就是…我們必須承認,我們都有罪。

不要認為這種發生在動物上的小事與自己無關,
因為當我們在看到行政官員迂腐的同時,
我們必須知道,許多的政客,是我們投票選出來的,
因此我們等於都是透過制度所產生的”共犯結構”。
因此隨時要記得,提醒自己,
其實許多不起眼的事件上,都在告訴我們,我們都有罪。

我們不可能在受洗後,因為沒有犯了法律上的罪,
我們就自認為都沒罪,因此我們更需要懂得謙卑,我們必須時時懺悔。
正因為現今世界上,是非善惡的價值觀很模糊,因此我們更需要真理,
我時常感受得到,自從自己接受了福音以後,
我可以在這價值觀混亂的世界裡,找到一個可以依循的準則。
而這樣的準則標準,足以改變我的想法,改變我的行為,這就是真理的力量。

最後我總結了一個真實的基督徒,必然有三種情形:
(1) 必行真理:我們的言行舉止生活習慣,必定合於福音的真理,
在行真理的過程中,我們必能發光。
(2) 必來就光:雖然我們能發光,但是我們一定還是會有軟弱的時候,
因此參加安息日的聚會,其實就是必來就光的具體表現。
(3) 必靠神行事:耶穌基督為我們做出了最好的榜樣,
就是他凡事都遵循天父的旨意而行,因此,我們也應當像他一樣,
懂得謙卑、懂得服從,並靠著神的指示而生活與行動。

我深信我們如果以這樣的標準來過我們的生活,就一定會得到身心靈的自由。
以上是我今天的演講,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尼腓一書第九章

第九章的內容很短,但是往往簡短的文字是很有力量的,
因此我大致上抓了幾個重點來說明我閱讀過後的想法:
在第三節中記載到:
「然而,我接受到主的命令,要我製作這些頁片,為了一個特殊的目的,
就是要有一份記事,刻寫我人民的事工。」
在第五節中記載到:
「因此,主為了其睿智的目的,命令我製作這些頁片,那目的我不知道。」
從這兩節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尼腓對神交代的事工的服從,
尤其是他只知道神要他製作這些頁片,是為了某個特殊的目的,
但是其真正的目的,當時他是並不知道的,
只有到了今天,我們能讀到這本摩門經,才知道,當初神要他製作頁片的目的,
是為了現代我們這些後人,能夠學習完整的福音,所做的準備。

有的時候自我檢討,會覺得自己蠻缺乏服從的特質,
可能是因為本身從事創作工作的關係,
創作往往是非常主觀的東西,
因此很容易導致自己的主觀意識很強烈,
很多時候,我只不過是在表面上聽取別人的意見,
但是在行為上,卻因為早就已經有了主見,
而產生了我行我素的行為表現。
因此,一直以來,"服從的特質"是我很需要學習的一項人生課題。

自從我在教會中擔任許多的事工以後,我得到了許多的學習。
對我個人而言,這些擔任事工的機會,
的確是很好的學習服從態度的方法,
我不但從中學會了如何聽從領袖的意見,也學會了如何融入團隊的運作,
同時,我也從服務眾人的過程當中,得到了許多的快樂,
那種快樂是發自內心與心靈深處的,
也因此讓我的許多在屬世生活中所承受的重擔,
有種得到可以紓解的感覺。

在馬太福音中,耶穌有教導我們:「要盡心、盡性、盡力的愛神」。
我相信專心且負責任的擔任事工,應該就算是一種愛神的表現方式。
尼腓在主前六百年前,就為我們立下了良好的示範與榜樣,
因此我相信只要我們每個人都能樂意的參與各項事工,
我們一定有機會跟尼腓一樣的蒙受許多的祝福。
因為我現在已經有感受到,我真的非常幸福。
我期盼見到其他跟我一樣盡心為事工努力的同工們,
每個人都能得到他們應有的祝福。

以上是我今天的靈修,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尼腓一書第八章

尼腓一書第八章的主要內容,是在記錄先知李海看見生命樹的異象,
在異象中有黑暗淒涼的曠野,透過禱告通過曠野後,李海看到一片廣大的原野,
在原野上有一棵樹,然後李海吃了樹上的果實,因而充滿了無比的快樂,
當他希望家人也來吃果實的時候,發現樹旁有一條河流,而所有的家人都在河流的源頭處,
在河流旁有一條窄而小的路,路旁有一根鐵桿,
在通往樹的路上是充滿著伸手不見五指的黑霧,
因此人們必須握緊鐵桿,才能順利的抵達生命樹,
在接近樹旁的河水另一側,則是有一座巨大的廣廈,
廣廈中有許多的人,穿著著講究的服飾,對吃生命果的人嘲弄或恥笑。
有些人吃了生命果後,因為被恥笑而感到難為情,就偏離而走入禁途失蹤了。

這個發生在約主前六百年前的異象,其實代表了一段預言,
它預言了後世會發生的事情。
黑暗而淒涼的荒野,代表亞當離開伊甸園後的荒涼世界。
而一片廣闊的原野,則代表了我們現在的世界。
原野上的樹,指的就是生命樹,也就是象徵著神對我們的愛,並預言神子的降臨。
樹上的果實,代表著神賜給我們世人的永生。
河水代表地獄,象徵著邪惡與戰爭。
黑霧則是魔鬼的誘惑,而鐵桿象徵的是神的話語。
意思代表著我們如果要抗拒魔鬼的誘惑,我們必須握緊鐵桿(遵循神的話)
小心翼翼的走在窄而小的路上,
最後才終能有機會,可以吃到生命樹上的果實,得到甜美的永生。
然而縱使在我們得到永生以後,我們仍然要提高警覺,不要受到廣廈中的人們的影響。
在廣廈中的人們,就象徵著世人的驕傲、自大與無意義的想像。

用這個異象來看我們現代,
我們大多數受洗的人都算是蒙受祝福的,得到了進入永生的機會。
但是由於我們受洗之後,等於跟神立了約,因此在很多方面我們與世俗的標準是不同的,
我們遵守智慧語,不抽菸、不喝酒、不喝茶、不喝咖啡。
對很多人而言,會對我們抱以異樣的眼光來看待我們。
尤其當我們開始變成穿著得體,不暴露,不在身體上刺青,
使得我們的外表或許看起來不時尚,也不新潮,有時就容易會遭受到嘲笑。
我們遵守貞潔律法,拒絕色情與婚前性行為,
在現今性開放甚至是性氾濫的社會,更是有許多人會把我們視為異端。
但是,無論如何,我們都很清楚,怎麼樣的選擇才是正確的。
我深信,當我們學會:「用美德來裝飾自己的思想,用行為來樹立起良好的榜樣。」
使得聖靈常與我們同在為伴的時候,我們就能做世上的鹽和光。
我原本並不能算是一個忠信且正義的弟兄,但是我感謝神一直愛著我,
祂不斷的給我機會,改掉我的壞習慣,讓我學習如何變得更好,
也讓我重新的學會愛人,我終於清楚應該用什麼樣的態度,最後才會得到我想要的,
我很感謝天父賜給我今天的機會,讓我能夠擁有一個充滿靈性的端午節,
以上是我今天的分享,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尼腓一書第七章

第七章提到"以實瑪利"這個人,
在第四節中提到:

「我們上到以實瑪利家,並贏得以實瑪利的好感,於是我們把主的話告訴他。」
並在第七章第五節有提到:「主軟化了以實瑪利和他家人的心...」
從這兩節經文中,我發現尼腓一定是個很優秀的"傳教士",
完全的信靠主,於是當他做好他的部分,主就會顯示大能來完成其他的部分。
在經文中,常會用"心硬頸強"來形容那些不願意接受與相信主的人。
即使直到今天,我們仍然有許多的機會發現"奇蹟",但不願意信靠主的人還是很多。
我自己就是一個例子,我也曾經是"心硬頸強"是個不願意相信基督的人。
在我受洗歸信之前,
雖然曾經認識一些相信"基督教"或"天主教"的朋友,也曾去過教堂"聽道"。
但是我從來就沒有認真的去相信整個福音,
我原本是個屬於崇尚科學證據,並且比較偏向"無神論"的人。
以前的我,覺得"神"其實是"人造出來"的,
中國的歷史人物"關公",就是一個很貼切的例子,
關雲長是個人,但是由於他的義氣與英勇,是一般百姓們所崇敬的,
而在死後受到世人普遍的膜拜,
中國明朝萬曆皇帝敕封關雲長為「三界伏魔大帝神威遠鎮天尊關聖帝君」,
從此以後「關聖帝君」便成為了「神祗」,受許許多多千千萬萬的後代所崇拜。
這就是中國民間所謂的「造神運動」。

我們在小的時候,都曾經讀過國父孫中山先生,
曾經摔碎過廟中的神像,為的是要破除老百姓的迷信,
然而中華民國成立都要一百年了,我們並不難發現,老百姓們的迷信仍然是無法破除的,
其實不信神,或是相信他神,這兩者都是一樣的"心硬頸強",
除非我們願意靜下心來思考,透過福音的原則來判斷「關於神的定義」,
才能在這當中找出答案。

在第七章的經文中另外也提及到尼腓的哥哥們,拉曼和雷米爾,不願意聽從主的話,
甚至反叛尼腓,甚至用繩索將他綑綁,並企圖毀滅他。
其實拉曼和雷米爾都曾經見過主的天使,也見到過天父是如何幫助尼腓獲得同頁片,
雖然經文中沒有說明拉曼和雷米爾的想法與心態,
但是我猜想,他們一定是被忌妒蒙蔽了自己的心智。
哥哥要接受弟弟的領導是不容易的,
就像是年長的公司幹部,擁有許多經驗累積,
想要他們聽從年輕新進主管的話,一樣是困難的。
尼腓為了這種狀況,為我們做出了很好的示範:
勸說→綑綁→禱告→信心→力量→掙脫→軟化對方的心→
使對方為自己的邪惡感到憂傷→懇求寬恕→寬恕對方→邀請對方一起做禱告。

個人認為,在經文中的一些話語,仍非常適合於應用於現今的屬世生活上,
當我們在職場上,往往也有機會與意見不同的人發生衝突或是爭議,
雖然不會真的遭受到繩索的綑綁,但是在事務的推動上,就是會有受到束縛的感覺。
這時尼腓的這套行為準則與流程,就非常值得我們參考與應用。

以上是我今天的分享,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

尼腓一書第六章

其實第六章的經文很短,看到以後起初會覺得很高興,因為很快就看完了。
但是要寫靈修分享的時候就很苦惱...
因為這麼短的內容,究竟可以擠出多少個字啊?

這章的重點,其實是在說明尼腓對寫「屬神的事情」的一種慎重的態度,
在第四節中他提到了
「我全部的意向是我能勸服世人歸向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和雅各的神,因而得救。」
其實當我第一次讀摩爾門經的時候,因為我對聖經完全不瞭解,
由於我不認識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因此我是看不懂這段經文的,
後來上了福音的課程以後,我才知道
原來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和雅各的神,所指的都是同一個神。

個人認為,這篇經文雖然很短,但是也很重要,
如果尼腓不特別用這樣的一章文字,來說明他是用如此珍惜的態度來記錄頁片的內容,
那或許當我們後人看到了這些文章以後,
會把這些文字很單純的當作是一篇篇的歷史故事來閱讀,
而不會把它當作是神留給世人的話語。

在第五節中尼腓提到了
「取悅世人的事我不寫,我只寫取悅神和取悅不屬世界之人的事。」
這當中所提到的「取悅不屬世界之人」,
我想應該指的是身處於靈的世界的人們,或者是祖先們的靈。
當這些人能看到或聽到神的話語的紀錄,我想,那勢必是喜悅的。

尼腓最後命令他的後裔:「不可用對人類兒女沒有價值的事占據這些頁片」
這句話其實讓我聯想到一個廣告詞:「生命,就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其實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觀念,
我們往往浪費了許多的時間,在追求我們認為屬世的美好事物上,
華麗的衣服、名牌的皮包、進口的汽車、名貴的手錶...
然而如果用神的眼光看這些屬世的物質與產品,
其實這些物品,都是神賜予給我們的。

用永恆的角度看人生,其實在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是我們最後可以帶得走的,
中國人的俗語說:「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我們唯一能帶走的,就是對天父永恆的愛,
以及建立在對神的信心下,我們可以在天國與親人們擁有一個永恆的家庭。
當我們對這樣的信念愈堅強,
我們勢必能夠不再畏懼挫折、失敗、死亡,乃至於人世間的一且苦痛。
以上是我的靈修與分享,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2010年6月13日 星期日

尼腓一書第五章

第五章的重點應該就是記錄了銅頁片裡頭包含的記錄。
經文中提及,李海家傳的銅頁片裡頭包含了有:
摩西五書、猶太人的記錄、聖先知的預言以及祖先的族譜。
然而從族譜當中,李海得以證實了自己是約瑟的後代,這位約瑟就是雅各的兒子,
而雅各是以撒的兒子,以撒則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從以上的紀錄中,其實不難去體會,
其實在銅頁片所保存的眾多內容當中,我想最重要必須保存的,應該是「族譜」的部份。
這也是神為何會命令尼腓必需殺了拉班,取得銅頁片,這是件如此重要的任務。

或許我們只是平凡的一般人,我們無法跟李海一樣,是個「能看到異象」的人,
所以我們無法體會到身為先知的那種體驗與感受,
但是當我看到這篇經文的時候,我聯想到「第五元素」的那部電影,
當蒐集到風、火、水、土四個元素後,加上了愛,就發揮了無比的力量消滅邪惡。
或許,尼腓取回了銅頁片以後,
李海見到了摩西五書、猶太人的記錄、聖先知的預言以及祖先的族譜等元素,
就充滿了靈,開始預言關於他後裔的事,
用電影的情節去聯想,大概就會知道那是怎樣的一個情景。

在經文中,
不斷的記錄著許多人都對於先知預言的未來,抱著懷疑的態度,
然而無論是聖經或是摩爾門經中,
卻又都一一的向我們證實了所有先知的預言的真實性,(因為所有的預言到後來都應驗了)
這些最後成真的預言,其實就等於是不斷的在向世人們證明了,主的存在。
我深信,我們所存在的這個世界,是由一個造物主所創造的,
而這個世界存在的意義,就是讓我們的靈魂能夠擁有肉體,
透過肉體來體驗與學習,這人世間的一切完美及不完美。
我們唯有透過不斷的學習,才能讓我們的靈魂成為永恆。
這就是我們之所以活著的最大意義。

但是在這人世間學習的過程當中,
撒旦絕對會利用各式各樣的方式,並無所不用其極的,
讓人類兒女們沉溺於金錢、物質...等慾望與享受,
而忘記了今生我們存在的真實目的與意義,
當我們一但被屬世的誘惑給迷惑時,往往我們的生活就會開始迷失,
我們會忘記了,這世界是有造物主的,
我們所有得到的物質、金錢、財富或無虞的生活,其實都是祂的恩賜,
當我們偏離了祂的道路,孤獨、空虛、憂鬱、失落、無助...種種黑暗的力量,
會企圖吞噬掉我們的靈魂,讓我們無法走在光明裡。

聖經裡頭有一段我自己最喜歡的經文,在馬太福音的第五章第13節,裡頭是這樣寫的: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被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天上的父。
在我讀到這篇經文的時候,我便時常如此的對我自己這樣要求,
我告訴自己必須要能當世上的光,因為唯有這樣,我才能永遠的活在光明裡。

以上是我的靈修與分享,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尼腓一書第四章

基本上尼腓一書第四章的重點,
是在敘述尼腓接受了聖靈的指引而殺了惡人拉班的故事,
在這節經文中,其實有很多事情,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

例如:神往往可以用極微小的事情,促成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得以完成。
拉班是個擁有眾多手下與僕人的貪婪惡人,強佔了尼腓一家人的財產外,還派人追殺他們。
然而,尼腓的哥哥拉曼和雷米爾,均無法從他那邊取回銅頁片,
最後拉班卻輕易的死在尼腓的手下,拉班死的原因其實非常簡單,就只是因為...拉班喝醉了。

在聖經裡也有惡人喝醉酒被殺的例子,
在聖經的「撒母耳記下」有記錄到大衛的兒子「暗嫩」,
因為他用暴力玷污了同父異母的妹妹塔瑪,
結果被塔瑪的胞兄押沙龍,利用豐富的筵席將其灌醉,暗嫩就死在押沙龍的隨從手下。
在智慧語裡頭有教導,叫我們不要喝酒,
其實我相信除了酗酒對身體是一種傷害之外,(基於健康考量以外)
「喝醉酒」則是讓自己陷入一種完全無防禦能力的狀況,
而這種狀況,是最容易使自己,陷入未知的陷阱,步入黑暗與死亡的。
在現今社會,有很多的商場文化,都會透過喝酒應酬,來進行所謂的商業交易。
更有許多人會拿出
「因為可以從一個人的酒品,來判斷一個人的人品」這類似是而非的道理,
來使得自己的喝酒應酬合理化。
其實,有多少商業的陷阱,就是隱藏在這酒醉與意識不清的情況下完成的?
我相信,真正的智慧,就是能夠從這似是而非的價值觀中,判斷出真偽。

如果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尼腓一書第四章,或許有的人會質疑,
關於正義的尼腓,用計取得銅頁片,是否合乎正義的行為?
尼腓運用計謀,偽裝拉班的聲音,並欺騙拉班的僕人打開寶庫,取得了銅頁片,
這樣子做符合正義嗎?
其實我們應該多少都知道,中國歷史上有一個非常有名的軍事家─孫子。
孫子寫了一部鉅作,叫做孫子兵法,是到現代許多軍事家都必須研究的一部書。
孫子兵法中有提到:兵不厭詐。
所以其實,使用計謀去達到目的,能夠不使用武力且不用殺人,那是一種更高明的境界。
然而,兵法只是一種方法,所以兵法的本身無關於正義與否。
是否正義?要看執行的人,其目的是否是為了正義?

尼腓用了計謀只是遵從神的命令,要他拿回原本是屬於自己家族的銅頁片,
我認為那是絕對正義的。
如果當他騙得僕人打開寶庫之後,對一些不是自己該拿或該得的寶物,動了邪惡的念頭,
那這樣的行為,才是不符合正義。

另外本章也有一個讓人容易產生懷疑的地方,
為何靈會告訴尼腓,要殺了拉班,不能殺人不也是誡命的一部份嗎?
神也說過,我們要學會愛人,甚至是愛我們的敵人,
那為何不能寬恕拉班,反正他已經喝醉了,可以將他綑綁住,或是想辦法把他運到他處,
一樣也可以用計謀來取得銅頁片,
在其他經文中,我們也曾經見過,還有其它比拉班要更罪大惡極的惡人,
神都賜給了他們生存的機會,但為何不留機會給拉班,說不定他會有機會悔改?
關於這個部份,我想應該是在第四章的13節可以找到明確的答案。

「看啊,主殺死惡人,來達成祂正義的目的,
一個人毀滅,總比一個民族在不信中衰落而毀滅要好。」

這句話等於說明了,主是可以看見未來會發生的事情的,
也就是說明了拉班之所以"非死不可"的必要性。(原來那時就已經有了FaceBook)
如果拉班當時不被殺死,可能會導致的是...在未來一整個民族因不信而衰落甚至毀滅。
人的眼光往往只能看到眼前的俗事,但是神的眼光看的是為了全人類的永恆,
因此,我們必須時常學著用永恆的眼光看俗事,我們才有機會與神更接近。

以上是我今天的靈修與分享,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2010年6月11日 星期五

尼腓一書第三章

在摩爾門經中,最讓我覺得欽佩的先知就是尼腓,
因為他對主的信心,給我們建立了很多值得學習的榜樣,
在尼腓一書第三章第七節中有一段經文提到:
我會去做主所命令的事,因為我知道,主決不命令人類兒女去做任何事情,
除非祂為他們預備道路,來完成祂所命令的事。

這段經文,給了我相當多的想法:
因為主賜給了我們自由選擇權,
因此主是決對不會命令人類兒女去做任何事情的。
但是為何我們加入了教會,仍然會感到,我們做的許多事情,
是因為主有對我們下命令,我們才去做它的?
例如:我們有許多的戒命要遵守,無論是貞潔律法或是智慧語、什一奉獻、生養眾多...等等,
這些誡命,難道都不是神命令要我們去遵守與服從的嗎?

因此,我們必須從第二句話中的補充得到完整的說明:
「除非祂為他們預備道路,來完成祂所命令的事。」
這段補充的話語,等於說明了整個福音想解釋的概念。
也因此當尼腓對父親李海說完這段話以後,李海非常的高興,他知道尼腓已經蒙主的祝福。

神其實永遠都在為我們人類兒女,在黑暗的沉淪俗世中,
預備了許許多多可以讓我們學習走向光明的道路。
祂一直試圖用各種經文,或是透過先知的話語,
指出這條道路的輪廓,並希望我們能去理解。
但重點是...我們必須學習運用選擇權,去選對的、選正義的、選擇至善的...並去做它。
我們才有機會,蒙得祂所為我們預備好的祝福。

例如:守貞潔律法的福音原則,是為了促使我們的婚姻能夠更幸福、更美滿。
我覺得根本上,或許這樣的律法,不能解釋成是主的命令,
頂多只能說是神對人類兒女的提醒。
但是在當時的人們,心強頸硬(其實現代的人們,何嚐不是如此?)
就如同父母親有時教導小朋友,怎麼教就是都不肯聽,於是只好用硬性規定的方式執行,
因此個人認為,「誡命」的感覺,其實是因為我們自己不願意聽話,所造成的。

天父早已經為我們鋪設好了一條可以邁向美好的道路,讓我們走。
但是我們往往把這條鋪好的道路,當作是種要求...

又例如:對一個本來就不抽菸,而且身心都健康的人來說,
抽菸與不抽菸,其實只不過是一種選擇,
你想選擇抽菸,那等於是在跟自身的健康做挑戰,
選擇不抽,則能維持自身的身體健康。
因此,不該抽菸的「誡命」,對一個本來就不抽菸的人而言,
是根本就不會覺得那是一條戒命的。
但對於已經有菸癮的人而言,不該抽菸就會算是一條「誡命」。

我們是否要把誡命當作是條誡命?
還是要把誡命,當作是因為天父愛我們每一個人,所以才給予我們這樣的提醒?
我相信,透過禱告,並捫心自問,是一定會得到如何做選擇的解答的。
以上是我對尼腓一書第三章看完後的心得分享,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