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第六章的經文很短,看到以後起初會覺得很高興,因為很快就看完了。
但是要寫靈修分享的時候就很苦惱...
因為這麼短的內容,究竟可以擠出多少個字啊?
這章的重點,其實是在說明尼腓對寫「屬神的事情」的一種慎重的態度,
在第四節中他提到了
「我全部的意向是我能勸服世人歸向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和雅各的神,因而得救。」
其實當我第一次讀摩爾門經的時候,因為我對聖經完全不瞭解,
由於我不認識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因此我是看不懂這段經文的,
後來上了福音的課程以後,我才知道
原來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和雅各的神,所指的都是同一個神。
個人認為,這篇經文雖然很短,但是也很重要,
如果尼腓不特別用這樣的一章文字,來說明他是用如此珍惜的態度來記錄頁片的內容,
那或許當我們後人看到了這些文章以後,
會把這些文字很單純的當作是一篇篇的歷史故事來閱讀,
而不會把它當作是神留給世人的話語。
在第五節中尼腓提到了
「取悅世人的事我不寫,我只寫取悅神和取悅不屬世界之人的事。」
這當中所提到的「取悅不屬世界之人」,
我想應該指的是身處於靈的世界的人們,或者是祖先們的靈。
當這些人能看到或聽到神的話語的紀錄,我想,那勢必是喜悅的。
尼腓最後命令他的後裔:「不可用對人類兒女沒有價值的事占據這些頁片」
這句話其實讓我聯想到一個廣告詞:「生命,就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其實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觀念,
我們往往浪費了許多的時間,在追求我們認為屬世的美好事物上,
華麗的衣服、名牌的皮包、進口的汽車、名貴的手錶...
然而如果用神的眼光看這些屬世的物質與產品,
其實這些物品,都是神賜予給我們的。
用永恆的角度看人生,其實在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是我們最後可以帶得走的,
中國人的俗語說:「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我們唯一能帶走的,就是對天父永恆的愛,
以及建立在對神的信心下,我們可以在天國與親人們擁有一個永恆的家庭。
當我們對這樣的信念愈堅強,
我們勢必能夠不再畏懼挫折、失敗、死亡,乃至於人世間的一且苦痛。
以上是我的靈修與分享,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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